中国工商银行营口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等被罚80万元

发布日期:2024-12-15 05:49    点击次数:16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11月22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营金监罚决字〔2024〕7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简称“中国工商银行营口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未经批准自行终止营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决定对中国工商银行营口分行处80万元罚款。

同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营金监罚决字〔2024〕8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营口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营金监罚决字〔2024〕9号)显示,对马震(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行长)、赵凤来(时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副行长)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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